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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啦!广州各区招生细则来了,这些变化你必须知道

广东教育杂志社 广东教育传媒 2021-11-11



广州小学初中招生安排定了!小学5月7日起报名!4月26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今天(4月30日),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番禺区、从化区等多个区发布义务教育招生细则。值得关注的是,天河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三大核心内容变化。跟着小媒君一起来看详情!


图源:广州教育


各区情况
越秀区:5月7~11日报名


4月30日,越秀区公布了2021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明确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至11日,并对不同类型的学位安排作出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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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房产住户 (1)常住户: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全权所有(包括父母共同全权所有、父母与子女共同全权所有),由对口小学接收。 (2)新住户:对在当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由对口小学接收。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即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实居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3)二手房住户:已购二手房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4)小面积房产住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截止至2015年4月15日前(含2015年4月15日)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的独立房产,并实际居住,由对口小学接收。于2015年4月15日后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是其唯一居住地,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不完全房产住户(指与适龄儿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员共同拥有):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直系亲属)家,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均在此祖辈家,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搭在祖辈家,但适龄儿童的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4.随非直系亲属住户: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5.租住户: (1)具有越秀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为承租人并租住越秀区辖内的房屋: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人户一致并能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在越秀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学生,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报名时在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学生,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产权房,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不含越秀区)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为承租人并租住越秀区辖内的房屋,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 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登 2 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应在2020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租期至少到2023年4月30日(含4月30日)(以登记备案租赁限期时间为准),同时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小孩在越秀区小学登记就读1-5年级,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不符合以上条件,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6.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或母均属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并实际居住在本区,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到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学位安排办法视情况参照以上1-5类执行。


7.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我区辖内居住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凡符合统筹安排条件的学生以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实居地3公里范围内的学校。


点击查看:2021年越秀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海珠区:家校距离原则在3公里以内


今天,海珠区教育局印发《2021年海珠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办小学学位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小学生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公办初中通过免试电脑派位、对口升学及统筹安排等方式分配学位。 点击查看详情→



天河区:对5所小学2022年招生做出预警


4月30日,天河区发布了《2021年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对比去年的招生细则,天河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三大核心内容变化。(上下滑动查看)

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


2021年,天河区有清华附中湾区学校(筹)、广州市执信中学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广州市华颖外国语学校等5所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总计划由去年的436人增至1156人,增加720人,学位供给总量大幅增加,将进一步满足小升初入学需求。
根据电脑派位方案,6月1日至4日,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结合自身实际填报1个志愿。6月24日,天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经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安排天河区其他公办初中学位,但不影响报读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学生,仍按原方式升学,保障学生的公办初中学位。各家长根据孩子个人的兴趣爱好、特质发展等实际情况,结合学校办学的理念愿景、优势特点、课程内涵等,积极主动帮助孩子选择适合的学校进行填报,避免同一个学生被多个学校录取而造成的学位占用,体现了公平性和合理性。
天河区电脑派位招生学校的方案落地,可以看出天河区从教育公平、优质均衡、整体发展等维度,全盘考虑,创新完善“天河探索”,在促进5所电脑派位招生学校优质发展的同时,保障了面向地段范围招生学校的良性发展,积极构建优质均衡、协调发展的天河教育新生态。
港澳居民积分入学学位增量明显
2019年,天河区率先在全市开办港澳子弟班,以积分入学方式安排学位,并逐年扩大学位供给,全面助力大湾区的教育融合。今年,天河区设置港澳子弟班的学校有广州市南国学校、广州市第113中学陶育实验学校、广州市华美英语实验学校等3所学校。新增广州市第113中学陶育实验学校初一年级1个港澳子弟班,净增招生计划40人,进一步为港澳子弟提供优质、多元、特色化的基础教育服务,满足港澳居民子女入学需求,港澳子弟学校数量和招生计划数均居全市前列,让港澳居民安心、放心在天河就业和生活。
除港澳居民积分入学招生计划增加外,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近2500个,较去年增加超200个,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增强来穗人员的城市归属感、社会责任感和融入自豪感。
对5所小学2022年招生做出预警
近年来,华阳小学、龙口西小学、天府路小学、体育东路小学兴国学校、旭景小学等5所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户籍生人数增速明显,学位日益紧张。
为缓解学校学位供需矛盾,今年,天河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意见中“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公安、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等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建立和完善学位预警机制,合理引导家长预期”的要求,对5所小学2022年起的招生做出预警提示,即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1年8月31日之后拥有学校地段房产,申请入读小学的,在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将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超出招生计划的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入学。该政策对2021年8月31日前已经拥有地段房产的家庭的小孩入学没有影响。
番禺区:对“人户一致”条件进行修改
4月30日,番禺区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点击查看详情→


新修订的《实施意见》以保持基本稳定为主基调,体现招生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在保持相对稳定基础上,与番禺区往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变化和调整:点击查看政策解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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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合理分流学位紧张的公办小学生源,均衡公办小学生源数量,对“人户一致”条件进行修改,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房产地址在入学当天(以9月1日为准)的前6年没有安排学生入读对口公办小学(同一父母或祖辈的适龄儿童除外)”的条件规定。


(二)根据上级近年出台关于义务教育招生文件精神,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具体阐述,具体包含招生范围、跨区招生计划、录取方式等方面规定。
(三)根据上级关于公民同招政策规定,增加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当年的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开展招生报名、资料审核、电脑派位(或对口直升)、录取、注册等各项工作。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各教育指导中心要保障其公办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为其统筹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四)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附件1《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2020年民办学校招生情况,新增“附件2《广州市番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五)为保持政策相对稳定,参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实施意见》有效期定为5年。


白云区:公办初中无需网上报名


2021年,白云区公、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公办初中无需网上报名。点击查看详情 →
从化区:初中、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公布
4月30日,从化区教育局公布《2021年广州市从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细则明确:今年全区小学一年级预计入学人数为12500人,计划开设329个教学班;全区初中一年级预计入学人数为9500人,计划开设206个教学班。点击查看详情→



南沙区
南沙区今日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点击查看详情→
荔湾区
荔湾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细则,附派位表对比。点击查看详情→
热点问答


01问题:孩子今年年满6周岁,应该如何办理小学入学申请手续?


答: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请家长于当年5月上旬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登记生效后,经公办小学审核、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适龄儿童获得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安排和报名指引,届时将通过“广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请家长关注本区发布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指引,按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进行报名和入学。


如果选择报读民办小学,建议家长在报名前充分了解民办小学的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学生信息,以及按规定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和报名指引,将通过“广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02问题:孩子今年小升初,应该如何办理初中入学申请手续?


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公办小学(含政府在民办小学购买的学位)毕业的学生及政策性照顾学生,原则上在毕业学校所属区范围内升读公办初中。公办初中具体招生方式由各区根据实际确定,主要有电脑派位、对口直升和地段入学等方式。如因特殊情况需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家长应在各区规定时间内向户籍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实际居住的有效文书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经核准后可在户籍所在区升学。具有本市户籍、在民办小学毕业或外市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公办初中就读的,可回户籍所在区升学。


如果选择报读民办初中,建议家长在报名前充分了解民办初中的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学生信息,以及按规定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和报名指引将通过“广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03问题:2021年广州市小学和初中有特长生招生吗?


答:根据国家要求,从2020年起,广州市已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2021年及以后延续执行这一要求。


04问题:如何落实“公民同招”?


答:为最大限度保障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广州市基本延续以往招生工作主要进程,分别明确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录取结果,安排公民办小学、公民办初中在同一天组织新生注册,由家长和学生自主选择确定注册学校,注册即确定学位。


政府兜底保障户籍学生公办学位。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各区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为其统筹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但最终统筹的公办学位不一定是原电脑派位或者对口直升学校的学位。具体安排由各区确定。


05问题:学生选择公办学校,而放弃民办学校学位,致使民办学校空出来的招生计划,如何安排录取?


答: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在电脑派位和录取中,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实行补录,由各区组织;具体补录工作细则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发布。有需求的家长可关注属地区教育局的相关信息。


06问题:听说现在实行“租购同权”了,是否意味着我租房也可以让孩子入读对口地段小学?


答:“租购同权”在教育公共服务方面,是指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而不是指保障入读地段对口学校。对于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持当地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由实际租住地所在区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以积分入学方式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的,由各区结合实际按来穗人员积分制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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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综合广州日报客户端、信息时报、南沙教育、广州从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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